辦法全文及表單下載: 【教師英語授課獎勵辦法】
► 英語授課獎勵申請流程
1. 國際處公告受理獎勵申請: 上學期於1月公告;下學期於8月公告。
2. 填寫獎勵申請表及授課報告書。
3. 各教學單位收件初審: 上學期請於3月7日前、下學期請於9月30日前, 彙整送至國際處。
4. 校級複審會議: 上學期於3月中旬;下學期於10月底舉行。
5. 撥付獎勵: 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老師提供個人式收據至國際處。
► 申請人注意事項
應檢附文件:
※ 務必於授課報告書中提供修課人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