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校園公告】公告受理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英語授課獎勵申請

一、依本校【教師英語授課獎勵辦法】,教師得檢具「教師英語授課獎勵申請表」、「教師英語授課報告書」向開課之教學單位提出申請。經開課教學單位會議審查,並將審查結果彙交國際事務處。

二、懇請於115/9/30(三)17:00前,各教學單位務必將申請案件彙交至國際事務處-連君翰助理(#5357)收,以利後續複審會議執行。

三、申請人應檢附文件
1.英文規範
2.教學大綱
3.進度表-學時型需標記英語授課日期
4.課程教材
5.學生回饋-心得或教學評量
6.課堂照片
*務必於報告書或學生回饋提供修課人數

四、逾期繳交之申請資料,恕不受理。

相關連結:教師英語授課獎勵辦法
公告承辦: 國際事務處 連君翰
公告期限: 2026-08-03 ~ 2026-09-30
公告編號: 773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