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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受理112學年度下學期「教師英語授課獎勵」申請

1、依本校「教師英語授課獎勵辦法」辦理。
2、請各開課教師備妥相關文件,向開課之教學單位提出申請。
3、開課之教學單位需於9月30日(星期一)下班前將初審結果繳交至國際處以辦理複審。
4、國際處將匯整案件後召開校級審查會議。
5、相關辦法請參考連結。


相關連結:教師英語授課獎勵辦法
公告承辦: 國際事務處 張僈儂
公告期限: 2024-07-04 ~ 2024-09-30
公告編號: 698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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